上周(6月13日0时至6月19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53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33起;6时至12时共发生53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35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32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6月14日,在回龙观小区某处,甲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向西右转弯时,适有乙驾驶两轮电动车(后乘:丙)由西向东从非机动车道逆向驶来,小型轿车前部右侧与两轮电动车左侧前部相刮撞,造成乙、丙受伤,两车损坏。
乙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五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的规定。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甲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丙无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