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05月30日0时至06月06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77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39起;6时至12时共发生58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42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38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6月05日,在回龙观小区某处,甲驾驶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适有乙由北向南横过道路,小型客车前部左侧与乙右侧相撞,造成乙受伤,车辆损坏。
乙横过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甲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