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侯先生于3月29日在昌平辖区的某商店购买了10个烟花爆竹,3月30日燃放时侯先生的姐姐额头被炸伤,侯先生要求该商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50000元,商家不予。侯先生非常气愤,来电进行投诉,昌平北七家工商所调解人员接诉后立即与商家联系核实,最后经调解,商家赔偿侯先生各项损失20000元。
虽然消费者最终得到了赔偿,但其受到的伤害和惊吓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而商家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在此,昌平分局提醒消费者:烟花爆竹产品本质上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产品质量的缺陷或操作不当很可能引发消费安全事故。
建议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
1.看供应商。选择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专营店购买。
2.看烟花爆竹类别。消费者应根据年龄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B、C、D级产品,A级产品国家标准规定只能由专业人员燃放,无专业人员燃放时请勿购买。
3.看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
4.看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的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最后再提示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时绝不能掉以轻心,要在空场宽阔的地方,远离房屋、人群、树木、杂草等场地,儿童必须要有成人的看护才能进行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