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分局西红门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田某夫妇的投诉信,信中说到:2010年上半年,他们委托某装饰公司为其新房装修,冬季供暖开始后,南卧室和客厅的暖气片不热,多次检查不知是何原因。因此,消费者和开发商、供暖公司、装修公司、物业公司五方协商决定由开发商委派暖气管道维修工人刨开地面查找原因,事前开发商与装修公司书面约定:刨开地面,明确责任后,相关费用和地面恢复由责任方承担。地面刨开后,经详细检查,确认因装修公司接错了管道导致暖气不热。然而装修公司却反悔拒绝了为消费者恢复地面。事情已过去多天,室内地面裸露,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请求工商部门予以解决。
接到投诉信后,西红门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张杰同志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第一时间向消费者电话了解了相关情况,同时迅速与被诉方取得联系,并约定到消费者家中现场进行调解。
张杰同志在现场和当事双方仔细了解事情经过,客观、细致分析了产生纠纷的原因,经过耐心的工作,最终装修公司承认由于自身原因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该承担责任。经过调解,最终达成了由装修公司负责购买地砖、辅料等材料,四天内为消费者恢复刨开的地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至此,这起因装修而导致的纠纷在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仅用1天时间得到了圆满解决。田某夫妇在工商所的回访电话中,向工商所领导表达了对工商干部的由衷感激之情。
在此,工商部门也提示消费者: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要签订装修合同,留存相关票据;改动管线时,一定要征得开发商、物业部门的书面同意,并索要相关图纸,以备日后维修,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