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
一、烟花爆竹燃放常识
烟花爆竹产品以其声、色、光、形、雾等多姿多彩、动态效果,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是逢年过节的大众娱乐消费品。春节临近,又是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但是烟花爆竹产品又是以燃烧、爆炸产生欣赏效果的,因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或操作不当很可能引起安全事故,所以给消费者提个醒,介绍一些有关烟花爆竹产品小常识。
(一)选购
1、选择供应商:建议消费者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去购买。因为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
2、选择产品类别:烟花爆竹产品有十几类几千个品种,消费者应根据年龄,掌握烟花爆竹知识程度、燃放程序、消费的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消费者应选购C、D级产品,对于礼花弹、二踢脚等A、B级产品禁止个人燃放,或有证燃放,禁止燃放礼花弹、二踢脚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
3、选购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4、选购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
5、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结鞭爆竹产品为纸引,但要注意有一定的带引,以防伤及手和眼睛等),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燃烧速度稍慢)的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6、爆竹是以声响即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爆竹又有结鞭爆竹和单个爆竹(如雷鸣等)。为了消费者的安全,我国对爆竹产品药量作了严格的规定,从而限制了规格,但如今部分消费者追求响声,要求爆竹越做越大,这种消费观是不对的。选购结鞭爆竹产品一是注意引火线的长度,二是结鞭牢实度,不松垮等。选购单个爆竹,俗称雷鸣应选购黑药炮,引线为安全引线,绝对不要选购白药的俗称氯酸盐炮或高氯酸盐炮。
7、烟花产品以其结构和运动形式,又分为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线香类、组合烟花类等13类,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燃放场地和欣赏目的来选购烟花产品。近年来,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尤其是组合烟花类产品(俗称盆花),这几类产品都对燃放场地有要求,要求较空旷的地方,附近无电线及易燃物等。选购吐珠类产品应选购筒体较粗、硬,引火线较好的产品。选购升空类产品应选购安装牢固,导向杆完整,粗细均匀,平直的产品。选购小礼花类产品,组合烟花类产品因其效果变化多,更具有欣赏性和刺激性,深受消费者喜爱。此类产品发展快,品种越来越多,结构也复杂,药量也越来越大,危险性也相继存在,消费者应选购结构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不软,厚而不薄,引火线必须是安全引线等,不应选购组合盆花很大,高而细,单发药量较大的产品。
(二)燃放
l、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①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
②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③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
④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⑤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⑥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3、消费者还应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5、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三)储存
建议家庭尽可能不要储存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短时间储存也不要超过1箱,并注意一是不许靠近火源;二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三是不能被雨淋。
二、市政府烟花办提示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禁止燃放A级、B级烟花及礼花弹、二踢脚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及其周边;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及其周边;输、变电设施及其周边;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及其周边;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及其周边;重要军事设施及其周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如: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以及依据相关法规凡是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三)五环路以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本市五环路以内,农历除夕零时至正月初一二十四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四)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2、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不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不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6、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五)未经许可,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北京市人民政府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进行每箱20元的举报奖励,对于举报假冒燕龙、熊猫、逗逗三家专营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专营公司也将向举报人进行每箱20元企业打假现金奖励。举报电话:6207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