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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小家电类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公示稿( 2010年11月12日)

https://fuwu.hlgnet.com    2010-11-12    回龙观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在我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志及说明不合格

  主要问题是产品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标注出接地符号、电源线连接方式的说明、产品在使用中需要注意安全保护的特殊说明,器具标识上的内容不全等等,这将给消费者造成使用中的困惑及危险。

2、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国家标准规定: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接触带电部件有足够的防护;通过Ⅱ类器具或Ⅱ类结构的开孔试验销应不能触及带电部件。有些商品通过器具外壳的开孔过大,试验指或试验销可触及带电部件,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易危及人身安全。

3、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

  国家标准规定:器具在额定电压且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其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有些商品的输入功率与其标注的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相差甚远。

4、元件不合格

  国家标准规定商品插头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1002的要求。此次抽查插头的型式基本符合要求,但部分商品插头的厚度和/或长度小于标准要求。

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

  主要表现在导线的横截面积偏低,电源软线未被可靠固定,不能满足载流能力、机械强度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过热或受到损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11月12日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相关内容一同刊登。

附:家用电器不合格商品名单

【编辑:徐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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