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社区论坛| 资讯中心| 观网活动| 集采地带| 观网亲子| 交易市场| 生活指南| 社区地图| 回龙相册| 原创基地| 房产频道|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回龙观社区网 > 服务中心 > 沙河交通队 > 温馨提示 信息搜索:

07月27日至08月02日小区一周交通事故通报

https://fuwu.hlgnet.com    2009-08-04    回龙观服务中心

    上周(7270时至82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51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28起;6时至12时共发生47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52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24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81,在回龙观某小区路口处,甲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 ,遇乙驾驶人力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甲车右前部与乙车右侧相撞,造成乙受伤,两车损坏。乙驾驶人力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发生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的规定。甲无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

    提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编辑:沙河交通队】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Google提供的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百度联盟   

物业中心  |  业主委员会  |  交通队  |  龙园警务站  |  昌平消防  |  政协人大  |  霍营警务站  |  政风行风热线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 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