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7月27日0时至8月2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51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28起;6时至12时共发生47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52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24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8月1日,在回龙观某小区路口处,甲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 ,遇乙驾驶人力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甲车右前部与乙车右侧相撞,造成乙受伤,两车损坏。乙驾驶人力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发生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的规定。甲无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
提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