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7月6日0时至7月12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230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33起;6时至12时共发生69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79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49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7月10日,在回龙观某小区路口处 ,甲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适有乙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驶来,两车相撞,造成甲、乙受伤,两车损坏。
经调查核实: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2条第1项:通过无灯控、交通警察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规定,甲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乙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规定。乙的醉酒行为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提示:酒后驾车害人害已,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