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6月15日0时至6月21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221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32起;6时至12时共发生65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83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41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6月18日,甲驾车由南向北行至回龙观小区某处时,适有乙驾驶自行车由东向西横过机动车道,轿车前部右侧与自行车左侧相撞,造成乙受伤,两车损坏。乙驾驶自行车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乙的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此事故乙负主要责任。
甲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甲的行为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甲的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确定此事故甲负次要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注意避让行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过马路时应当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