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刮开式有奖发票个人兑奖二种途径
1、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并当场刮开中奖后,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即时为其兑付奖金(中奖金额在800元以上的除外,必须到税务机关兑奖。);
2、中奖消费者持刮开中奖的有奖发票原件(发票联和兑奖联未撕开)在兑奖有效期限内(90天)到税务机关兑奖。
二、刮开式有奖发票即开即兑代兑单位到税务机关兑奖
1、定期或随时(工作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先行兑付的奖金;
2、代兑单位须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兑奖联原件(条形码保存完整、清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兑奖:
1.假发票或作废发票;
2.逾期兑奖的;
3.个人兑奖时,刮开式有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已经撕开的;
4.刮开式有奖发票即开即兑代兑单位到税务机关兑奖时,未按规定携带资料的;
5.其他经本市地方税务机关认定不予兑奖的情形。
四、兑奖地点及联系方式:
日前,昌平区地方税务局有两个兑奖点,第一税务所及东小口税务所。
兑奖点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第一税务所 | 昌平区鼓楼南大街16号 | 80119375 | 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
东小口税务所 | 昌平区天通西苑西一区二号楼七门 | 84814996 | 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