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2月23日0时至3月1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40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回龙观西大街、龙跃园小区、龙禧三街、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26起;6时至12时共发生37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49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28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比例居高不下,其次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三是违章借道行驶的;四是非机动车强行猛拐;五是不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2月28日,甲驾驶小轿车由北向东行至回龙观西大街育知西路路口时,适有乙在上述地点站立,甲车前部与乙相撞,造成乙受伤,甲车损坏。
经过调查核实:甲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应当从注册之日,按照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的规定,甲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乙无责任。
提示: 认真遵守各项交通规定,文明驾驶,规范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