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至2月1日一周交通事故通报
上周(1月26日0时至2月1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56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美廉美超市、城北市场、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等处。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8起;6时至12时共发生22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14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12 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比例居高不下,其次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不按规定让行的;二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三是违章借道行驶的;四是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五是非机动车强行猛拐、违法穿行机动车道的。建议:严格按照各行其道行驶,按规定让行,行驶到路口时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
案例分析:1月27日,甲驾驶小客车由东向西行至东北路温泉花园北门口处,适有乙驾驶小客车由南向东右转弯,甲车左侧与乙车前部相撞,造成甲受伤,两车损坏。
乙驾车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违反《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节选)》第十四条(三十三)项: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甲驾车无违章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事故,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
提示:文明驾驶,规范驾驶,保证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