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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至01月04日小区一周交通事故通报

https://fuwu.hlgnet.com    2009-01-06    回龙观服务中心

  上周(12月29日0时至01月04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34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城北市场、时代广场、 商场超市周边及城铁车站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14起;6时至12时共发生39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46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35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比例最高,其次为电动车和自行车。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向行驶的;三是非机动车强行猛拐。

   建议: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 ,各行其道。

   案例分析:8月30日15时00分,甲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城北市场西南门迤西处 ,适遇乙驾驶人力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甲车右前部与乙车右侧相撞,造成乙受伤,两车损坏。 

   乙驾驶人力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发生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    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的规定。甲无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

   提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编辑:沙河交通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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