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至11月9日小区一周交通事故通报
上周(11月3日0时至11月9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78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三街、龙锦园小区、 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6起;6时至12时共发生23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21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28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比例居高不下,其次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三是违章借道行驶的;四是非机动车强行猛拐。五是不按规定让行的。
2008年11月8日,甲驾驶小客车由北向南行至昌平区回龙观小区龙锦园小区附近,在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适有乙驾驶小客车由北向南驶来,甲车右侧前部与乙车左侧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过调查核实:甲驾车违章变更车道,违反《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节选)》第十四条(二)项:“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乙无违章行为。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乙无责任。
提示:广大司机要认真遵守交通标志、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