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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赠地下室部分无产权

https://fuwu.hlgnet.com    2008-09-23    回龙观服务中心
买楼赠地下室部分无产权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9-12 1:58:16 · 来源: 新京报

  近几个月来,北京楼市频刮促销风。除了此起彼伏的打折外,一些项目还采取“赠送地下室”等促销策略以吸引购房者。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对开发商赠送地下室的方式提出疑虑,“所赠送的地下室能办产权证吗?是否会有什么风险”?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市面上为促销而赠送的地下室,并非都能办产权,部分仅有使用权。根据物权法规定,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则属于小区公共附属配套,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所赠送的使用权是完全没有保障的。

  地下室办产权先查规划

  刘先生近日到东五环某项目看房,对于仅剩两套的一层送地下室的户型比较中意,销售人员向他表示,地下室是无偿赠送的,而且可以办理产权。但刘先生有点担心销售人员的承诺有点不靠谱。

  在没有看到真实凭据之前,刘先生的担忧不无道理。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指出,通常情况下,地下室是属于整栋建筑的公共附属配套,按规定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规划部门对地下室有单独的规划许可,而且开发商没有把建设地下室的成本摊入售房成本中,才可以赠予或者出售地下室。所以作为购房者,刘先生不应轻信开发商“能办产权”的口头承诺,而应该“眼见为实”。

  最关键的一点,是看最初规划审批的时侯是否允许,只有在开发商能向建委提供最初单独规划建设方面的证据时,才能办理地下室产权。对于刘先生来说,一般可要求开发商在签合同时将相关图纸作为附件,这样对购房者利益保护更强一点。

  办地下室产权需交3%契税

  虽说是“赠送地下室”,但是实际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也是有税费产生的。毕文强说,如果开发商送给刘先生的是带产权的地下室,那么就算是一个赠予行为。按照我国现行规定,房产赠予不会单独收赠予税,但是赠予后涉及到过户,是需要交纳契税的,契税的税率是3%。尽管地下室是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计入最终房款,但是建委有一个最低基准价,计算税费的时候不能低于该基数,所以契税还是避免不了的。购房者应该事先和开发商约定好,这笔税费由谁来交,并将此写入合同。

  此外,如果地下室能办产权证的话,那么业主还需要按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来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收费标准与普通房屋一样。

  一般难以单独办产权证

  刘先生看中的是一层赠送地下室的户型,如果符合办理产权的相关规定,是否可以把房子和地下室分开办成两张产权证?

  毕文强说,只要房子和地下室是相连的,一般是会办在一张产权证上。地下室若是要单独办证的话,要求非常高,至少应当是能够独立使用的空间,比如需要是“单独一个门与其他的空间不互相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实际上就成为了一个整体,如果刘先生日后想把房子转卖的话,地下室部分也需随房子一起转卖。

  ■ 其他关键词

  实用程度

  ●案例:西南四环某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买房送地下室”的促销,只要购买该项目的任意房子,都可以赠送地下一层的地下室一间。张小姐想要购买一套60多平米的1居,了解之后发现,所赠送的地下室仅仅只有3平米,而且得从楼上先下到一楼,然后才能再下一层到达地下室。

  点评:当开发商打出“赠送地下室”的促销广告时,要实地看一下地下室面积有多大,层高有多高,能做什么用途,此外,还要看看所赠送的地下室离自己所要购买的房子有多远,前去是否方便。设想一下,若是赠送地下室的高度不足两米,或是步行前往需十分钟,那么这样的地下室实在是有如“鸡肋”,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维护费用

  ●案例:王先生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别墅,开发商表示地下室属于赠送面积,不计入房款,但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王先生想知道此举是不是合理,同时,他想了解地下室是否需要交纳供暖费。

  点评:如果业主对地下室造成了实际使用,那么是应该按规定交纳物业费和供暖费的。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赠送王先生的是具有单独产权的地下室,那么一般来讲王先生是要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来交纳物业费的。还有一种情况是,若地下室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是无权将地下室另行出售的。如果出售,由于业主是实际占有使用者,物业公司一般也会向其收取物业费,但这点目前来讲是有争议的。至于是否交纳采暖费用,需要看是否属于供暖面积,如果没有供暖设施,则无需交纳供暖费用,如果有的话则需要交。

  上市转让

  ●案例:陈先生前年购得昌平区一套花园洋房,当时开发商在购房合同里约定“地下室为赠送部分,不计面积”,但是地下室部分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现在陈先生想把自己这套房子出售。那么地下室能作为房子的一部分一起出售吗?

  点评:记者咨询链家地产专业人士了解到,如果地下室产权归属业主的话,带地下室的房产买卖在登记备案时一般也是要分成两个部分的,一是房子的买卖,二是地下室的买卖,这实际上是两个交易。如果地下室部分没有产权证,那么在二手房交易备案登记时,只能体现房子的面积,地下室的交易形同“隐身”。当然,从合同履行层面上说,买方可以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地下室使用权一并转让”,但是由于没有产权,风险还是很大的,当小区其他业主追究起来维权的话,买方没法找出地下室归自己所有的依据。

  采写/本报记者 杨娟娟

  ■ 置业问答

  房主出国慎与中介私自交易

  问:我通过中介看好一套房子,但是房主出国了。中介说,房主出国前将房子公证给中介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购买此套房产,可否正常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通俗地讲,谁有房产证谁就是房屋的主人,虽然房子经过公证给了中介,但中介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和房主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不过户对买方而言风险比较大,从法律上讲,卖方可能会一房多卖或是将该房另行抵押。如果你确实想购买该房,建议房款不要一次性付清,否则你对对方完全没有约束力。另外,在协议中对于对方不配合你过户的违约金也要定高一些。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面积误差超3%部分由卖主承担

  问:我买了一套80.24平米的房子,但交付的房子评估后面积达到85.25平米,开发商要求我补交差额,但这差距大于规定的3%,而之前我们只签了一个临时合同,上面约定按实际平数多退少补。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是全额补钱,还是按3%的交?

  答:根据处理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司法解释:(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尽量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必要时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未办验收手续不算交付使用

  问:几个月前,开发商发出了交房通知,我准时去验房但发现了许多问题,开发商承诺整改,并且没有交付钥匙给我,目前已经拖了几个月了,没有任何消息。请问这种情况,房屋是否算交付?

  答:首先,这种情况算没有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同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自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所以消费者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首先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购房者只有确信所购的商品房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时,方可同房产商签署房屋交接单,办理收楼手续。

  拆迁公有住房需安置承租人

  问:我是一位教育事业单位的职工,现有单位分的36平米临时住房,单位将被一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公司拆迁。我们是否该有这些经适房的优惠政策?

  答:拆迁公有住房时,对所有人、承租人应按如下方式安置:(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2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 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从法理上说,你们有优先购买权,但实际情况需依当地政府文件规定。目前许多地方政府都明文规定在拆迁公房时,公房承租人有同时按房改政策购买并获得安置补偿的规定。

【编辑:flying_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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