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自2006年11月26日经选举产生,至今已经一年有余。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前至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予以公示:
一:收入2006年7月9日筹建经费现金200元。以上捐款由参加第一次见面会的十位业主每人20元构成。
二:支出
序号 | 事件 | 金额(元) | 经办人 | 备注 |
1 | 筹建会议茶水费 | 9.00 | 丁奎元 | |
2 | 做条幅 | 85.00 | 丁奎元 | 收据 |
3 | 文具纸张 | 10.00 | 丁奎元 | 收据 |
4 | 绳子 | 3.00 | 丁奎元 | 收据 |
5 | 纸张、广告色 | 10.00 | 丁奎元 | 收据 |
| 合计 | 117.00 | | |
三:现金余额:83元四:代垫费用
序号 | 事件 | 金额(元) | 经办人 | 备注 |
1 | 业委会成立倡议书 | 20.00 | 毛增新 | |
2 | 业委会公告栏 | 430.00 | 晋岩伟 | 收条 |
3 | 业委会公章 | 120.00 | 晋岩伟 | 发票 |
4 | 业委会成立公告及委员、联络员名单 | 120.00 | 郭 刚 | |
5 | 特快专递三次 | 66.00 | 徐 峰 | 发票 |
6 | 特快专递两次 | 44.00 | 殷绪成 | 发票 |
| 合计 | 800.00 | | |
对于以上代垫费用,业委会应予以报销。但在与经办人联系后,经办人均表示以上代垫费用不用报销,故最终按捐赠处理。
五:因公外出
序号 | 事件 | 时间 | 经办人 | 备注 |
1 | 递交业委会成立资料 | 一天 | 郭刚 | |
2 | 领取备案单,刻制公章 | 一天 | 晋岩伟 | |
3 | 递交业委会变更资料 | 一天 | 殷绪成 | |
4 | 领取变更后的备案单 | 一天 | 徐 峰 | |
5 | 办理大修基金划转 | 两天 | 单明正 | 两次 |
所有因公外出发生的费用(误工费、交通费、餐费)均是由相关人员承担的。所有时间均是由经办人员请的公休假。
此外,在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建、工作的过程中,所有参预人员、志愿服务人员、单位联络员等相关人员所发生的通讯费用因无法计算故在此次公示中没有计入。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投票选举产生的,当然要对全体业主负责。全体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同时业主委员会进行财务公示也是切实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今天我们的公示还很简陋,但是在今年元月,业主委员会在光大银行已经办理完了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工作,相信在下一年度大家将会看到一份标准、专业的财务报告。
北京市昌平区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
200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