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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9日至05月15日小区一周交通事故通报

https://fuwu.hlgnet.com    2011-05-17    回龙观服务中心

    上周(05日09时至05月15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83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41起;6时至12时共发生58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54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30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5月11日,在回龙观小区某处,甲驾驶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适有行人乙由西向东横过道路,小型普通客车前部将乙撞出,造成乙受伤,车辆损坏。

    甲驾驶机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且未按规定安全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乙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乙的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驾驶人要驾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行驶,行人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编辑:沙河交通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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