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社区论坛| 资讯中心| 观网活动| 集采地带| 观网亲子| 交易市场| 生活指南| 社区地图| 回龙相册| 原创基地| 房产频道|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回龙观社区网 > 服务中心 > 工商工作站 > 消费提示 信息搜索:

答消费者200问(61-80)

https://fuwu.hlgnet.com    2011-04-20    回龙观服务中心

61、直销企业违反换货或者退货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直销企业违反换货或者退货规定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直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62、什么是传销?

答: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消费者问: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的,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63、哪些行为属于传销?

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64、组织策划传销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工商部门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5、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6、对于参加传销的人员,会怎么处理?

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两千元元以下的罚款。

 

67、对于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的,应如何处罚?

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68、某运输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运输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客户自己所有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客户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以上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答:应当以客户的理解为准,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69、甲厂拖欠某城市合作银行的100万元贷款,银行追讨时,甲厂诉说自己被乙厂拖欠货款300余万元,实在无力偿还.银行督促甲厂向乙厂讨债,甲厂说乙厂是其主要客户,不敢得罪.银行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乙厂归还甲厂债务100万元。银行此作法可以吗?

答:银行此举是行使的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用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已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70、张某担任某企业销售人员多年,与很多客户关系都很好。其经常随身携带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以便于对外签约。后来,张某因为在收取客户回扣被企业除名,但其保留了一些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没有交回企业。张某以此合同文本与老客户签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该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71、甲某到乙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丙公司生产的“666”号红木家具一套。双方达成协议“价款1万元,甲某预付定金5000元,乙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甲某家,余款货到即付。”双方在“666”号家具上做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套家具被焚。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答:应由乙家具城承担损失,乙家具城应退还甲预付定金5000元。

 

72、今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向易某提出将耕牛出卖,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5天后交付价款。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电劈死。该买卖合同是否生效,耕牛意外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答: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和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耕牛意外灭失的损失应由刘某承担。

 

73、甲向乙出售彩电,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乙在支付1/5价款后即可拿走彩电,但所有权必须在乙付清全部价款方可转移给乙。乙支付1/5价款后即取走彩电。数日后因发生火灾,彩电被毁。则应由谁承担彩电的损失?

答:应由乙承担彩电的损失,因甲已将彩电交付给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4、甲将自行车租给乙使用,在租赁期内甲将自行车出让给丙。甲乙之间自行车租赁合同有效吗?

答:该租赁合同对丙仍然有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75、许某将自己跑运输的一辆汽车作抵押,向赵某借钱2万元,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许某继续使用该车,一次行车途中不慎翻车,汽车被毁报废,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赔偿许某损失3万元。抵押关系有否继续有效?

答:抵押关系继续有效,应以保险公司赔偿额中的2万元作抵押。

 

76、甲将自己的摩托车送到修理店维修,取车时,因带钱不够支付维修费,于是将手表留下,约定次日带钱来支付维修费时再将手表取回,修理店对手表享有什么权利?

答:修理店对手表享有质权。                         

 

77、王晓,13岁,对电脑很精通。因其父母工作需要,需买一台电脑,但又对电脑不懂且没时间去买,便让王晓去买。王晓按父母的要求从商场买回一台电脑。该商场与王晓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答:该合同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78、某甲在某金店看到一款式样很新颖的项链,要价1500元。她非常想买但又未带够钱,而该项链只剩下最后一条。于是她和该金店老板商定,先付1000元,让该店给她留下这一条,第二天再来付足余额500元并取走项链。熟料当晚金店发生盗窃案,该条项链被盗。本案应由谁承担风险?

答:本案应由金店承担风险,退回某甲1000元。

 

79、刘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王某向刘某提供一防盗门。刘某因将调至另一城市工作,故将这一防盗门转手给熊某,熊某使用几天后,发现该防盗门有瑕疵,而王某向熊某要求支付报酬,对此熊某可以如何作为?

答:熊某可以向王某提出抗辩

 

80、甲公司与乙村订立一棉花购销合同,约定乙村于2000年7月1日交货,甲公司于同年7月20日付款。在同年6月底,乙村发现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无力支付货款的可能,并有确切的证据,遂向甲公司提出中止合同,但甲公司未允。基于以上原因,乙村在同年7月1日未按期交货,可以吗?

答:乙村有权不按期交货,除非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编辑:诗雯】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Google提供的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百度联盟   

物业中心  |  业主委员会  |  交通队  |  龙园警务站  |  昌平消防  |  政协人大  |  霍营警务站  |  政风行风热线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 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