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外吃年夜饭已渐成时尚。春节临近,许多酒店推出了年夜饭服务,很多家庭也计划预订年夜饭。但在这一合家欢乐的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在此,我们提醒消费者勿入“年夜饭”三大风险:
风险一:预约便捷须谨慎
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许多消费者都会选择电话或者上网预定“年夜饭”,这种方式既省时又便捷,还可能得到更多的优惠项目。可是,由于预定方式特殊性,也决定了此类订单的风险。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用餐主要环节没有约定,如菜品数量、用料、用餐时间、服务标准等,一旦发生纠纷需明确责任时,往往无法确定责任归属。
提醒:餐前订合同,增强维权意识。预定年夜饭时,对重要事项,如能否自主点菜,能否自带酒水,有没有最低消费等,双方约定的事项要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包桌形式订餐的,要详细了解菜单内容,不能简单地以几凉几热进行模糊概括,避免经营者偷梁换柱。经营者有优惠或其他承诺的,要详细了解其承诺的具体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注明。
风险二:慎交定金防诈骗
年夜饭吃的是热闹,吃的是团圆,往往消费者交付定金而实际消费时却发现饭店已倒闭或者停业,这类情况往往因为没有书面合同与凭证无法追究,更重要的是过年的气氛全部被破坏了。
提醒:应选择信誉良好、经营情况稳定的饭店,如老字号、星级饭店等。这类企业更加注重企业信誉,有长远发展的计划,不会因小失大,服务也会更加周到。
风险三:暂无发票留隐患
消费者索要发票时,饭店往往以暂无发票为由,只开收据或者记录客人信息,事后补开。一些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就不再索要或者忘记补开。
提醒:消费留凭证。由于此类纠纷往往存在滞后效应,在消费过程中难以体现,因此消费凭证是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的基本证据,而正规合法的发票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道屏障。
为此,朝阳工商分局12315、消保科提醒消费者:预定“年夜饭”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