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12月20日0时至12月26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362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82起;6时至12时共发生110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96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74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12月24日,在回龙观小区某道路,甲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适有乙驾驶自行车由北向南驶来,小客车前部左侧将自行车撞倒,造成乙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后甲驾车逃逸,后被查获。
甲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属确定责任的特别情形,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规定;甲驾驶未按规定期限检验车辆上路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规定;甲驾驶制动、灯光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的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乙无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并按规定期限检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