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社区论坛| 资讯中心| 观网活动| 集采地带| 观网亲子| 交易市场| 生活指南| 社区地图| 回龙相册| 原创基地| 房产频道|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回龙观社区网 > 服务中心 > 工商工作站 > 消费提示 信息搜索:

合同签订起纠纷 工商明辨是非化干戈

https://fuwu.hlgnet.com    2010-11-13    回龙观服务中心

  7月29日,海淀分局四季青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消费者称,3月22日在一家具市场内付款22813元,签订了一份厨柜购货合同,交货日期定为6月20日,保修期5年。但交货日期已过,厂家迟迟未送货,在多次电话催促交涉下,厂家于25天后把货送到。消费者要求厂家按照当初购货合同约定“延期交货每天按货款的千分之三赔偿违约金”,但遭到厂家拒绝,厂家还称,如消费者要求按购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则厨柜保修期只有一年。

  消费者一时之间感到很困惑,拿不定主意,投诉到12315中心。海淀四季青工商所接到投诉后,马上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据,并约定第二天下午到工商所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工作人员仔细研究了合同,并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原来消费者张先生在订购橱柜时,与家具市场签署了一份附加合同,合同约定保修期为一年,与橱柜生产厂家签署了一份购货合同,橱柜保修期5年。橱柜生产厂家告诉消费者,因与家具市场签署的合同在后,与厂家签订的合同在先,这样后一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前一份合同将自动无效,家具保修期变为一年。工商工作人员当即指出,消费者分别与厂家和家具市场签订的合同,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为附加合同是家具市场以市场管理出发制定的,用以保证生产厂家退市后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而采取的措施,与厂家“三包”并无冲突,同时对厂家对两份合同有效性的理解,予以更正。最终经工商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生产厂家按合同约定千分之三赔偿了消费者违约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厨柜保修5年,一件消费纠纷成功化解。消费者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紧握工商干部的手连连称:“消费者有你们在就安心了。”

【编辑:诗雯】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Google提供的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百度联盟   

物业中心  |  业主委员会  |  交通队  |  龙园警务站  |  昌平消防  |  政协人大  |  霍营警务站  |  政风行风热线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 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