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督查组在食品监管司卢艳刚副司长的带领下,对昌平区春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农村家电市场监管以及奶制品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检查。昌平区方炎副区长,市局王建华副局长及消保处曹中生处长、食品质量监督处冀玮处长、市场处李晓梅处长,昌平分局韩丽副局长等领导陪同检查。总局督查组先后到昌平金五星综合批发市场、新世纪商城南邵分店、水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最后督查组及市局领导来到马池口工商所,对在一线工作的干部进行了慰问。在检查过程中,总局领导详细了解了分局落实国家总局有关文件的各项举措,听取了市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卢艳刚副司长代表督查组对市局及分局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强调:农村市场秩序事关农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证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是促进农村和谐与稳定的具体形式,同时也是工商部门履好职、服好务的具体体现,北京工商部门要继续做好农村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