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10月11日0时至10月17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286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57起;6时至12时共发生82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84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63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10月12日,在回龙观小区某处,乙驾驶轿车由西向东行驶,甲驾驶三轮汽车由东向南左转弯,两车相撞,造成乙受伤,车辆损坏。
甲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甲驾驶车辆超载,其过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甲驾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车辆上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对登记后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乙不承担事故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