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10月04日0时至10月10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217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39起;6时至12时共发生52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73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53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10月09日,在回龙观小区某处,甲驾驶微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乙步行由南向北横过道路,轿车前部将乙撞到,造成乙受伤,车辆损坏。
甲驾驶制动不合格车辆上道路行驶且未按规定让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及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乙无责任。
提示:为了安全出行,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不得驾驶安全设施部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