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09月20日0时至09月26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292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58起;6时至12时共发生80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89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65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9月20日,在回龙观小区某处,甲驾驶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乙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史来,两车相撞,造成甲受伤,车辆损坏。
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车辆违反规定会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乙驾车违反规定会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饿安全距离”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