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09月06日0时至09月12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79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41起;6时至12时共发生55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43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40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9月10日,在回龙观小区某处,甲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适有乙由南向北横过道路,轿车前部左侧将乙撞出,造成乙受伤,车辆损坏。
甲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乙不承担事故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