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7月20日0时至7月26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37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17起;6时至12时共发生35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51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34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7月24日,在回龙观小区某道路 ,甲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乙驾驶轿车由西向东驶来,轿车左侧与电动自行车前部相撞,造成甲受伤,两车损坏。经调查核实,乙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且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发生交通事故,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规定,乙的行为是发生事故的全部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严格遵守信号灯指示,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遵守相关的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