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7月13日0时至7月19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206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30起;6时至12时共发生61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79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36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7月17日,在回龙观小区某道路 ,甲驾驶人力三轮车由南向北行至上述地点时,适有乙驾驶小客车同方向由后方驶来,小客车右前部与人力三轮车左后部相撞,造成乙受伤,两车损坏。经调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2款,“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的规定,乙的行为是发生事故的全部原因。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注意避让行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过马路时应当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