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6月29日0时至7月5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216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育知西路、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28起;6时至12时共发生56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75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57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最高,其次为正三轮、两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逆行的;三是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四是未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7月3日,在回龙观小区某道路 ,甲由东向西步行,适有乙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小客车右侧后视镜与行人身体相撞后,车身左侧又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丙驾驶的小客车左前侧相撞,造成行人甲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后乙驾车逃逸,后被查获.
经调查核实,乙驾驶小客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让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过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乙的行为是发生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丙无责任。
提示:司机朋友们请认真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注意避让行人;事故后应当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