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5月4日0时至5月10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180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城北市场、时代广场、龙华园小区周边以及城铁车站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39起;6时至12时共发生40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59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42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比例最高,其次为电动车和自行车。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非机动车强行并线;二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三是逆向行驶的;四是追尾的。
案例分析:
5月9日,甲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行至某小区路口处时,适有行人乙由东向西通过路口,小客车前部将行人撞倒,造成乙受伤,车辆损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之规定,甲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乙无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提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