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4月20日0时至月26日24时)回龙观小区共接事故类报警315起。
1、从发生事故路线上分析:主要集中在龙禧二街、龙锦园小区、 文华路、各超市周边及城铁附近。
2、从发生事故时间上分析: 0时至6时发生72起;6时至12时共发生89起;12时至18时共发生98起;18时至24时共发生56起。
3、从肇事交通方式上分析:小客车发生事故的比例居高不下,其次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4、从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上分析:一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二是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三是违章借道行驶的;四是非机动车强行猛拐。五是不按规定让行的。
案例分析:
4月23日,甲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行至回龙观西大街文华西路路口向东左转弯时,适有乙驾驶小货车由南向北驶来,甲车前部与乙车前部右侧相撞,造成三人(甲、乙车司机及甲车内乘人丙)受伤,两车损坏。经过调查核实:甲驾车转弯未按规定让直行车辆先行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试行)》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转变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甲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乙、丙无违章行为。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乙、丙无责任。
提示:认真遵守交通信号灯,按规定通过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