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财务收支公示
北京市昌平区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自2006年11月26日经选举产生,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前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予以公示:
一:期初数现金:83.00元。
二:收入收入总计4776.81元。具体如下:
序号 | 事件 | 金额(元) | 经办人 | 备注 |
1 | 捐款收入 | 4000.00 | 晋岩伟 | |
2 | 光大银行查询卡办理 | 575.00 | 晋岩伟 | |
3 | 中国社科院调查费 | 200.00 | 晋岩伟 | |
4 | 银行利息收入 | 1.81 | 晋岩伟 | |
备注:银行利息收入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以光大银行对账单为准。
三:支出支出总计212.40元。具体如下:
序号 | 事件 | 金额(元) | 经办人 | 备注 |
1 | 业委会公告牌更新 | 120.00 | 晋岩伟 | |
2 | 打印纸三包 | 66.00 | 晋岩伟 | |
3 | 档案袋8个 | 6.40 | 晋岩伟 | |
4 | 银行现金支票 | 20.00 | 晋岩伟 | |
四:余额银行存款:3619.81现金:1027.60元
2008年度期间,在办理大修基金、政府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事务过程中,所有因工外出发生的费用(误工费、交通费、餐费)均是由相关个人承担的。要将业主委员会财务工作做到规范现在还存有客观上的困难,因为业主委员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并且也无法实现代开发票,所以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收入(除银行利息收外)均无法出据合法的证明。
北京市昌平区龙锦苑二区
业主委员会
200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