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在绿地建垃圾中转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地点:北苑家园清友园
本报讯 (记者秦国昕 实习生段修健)本周一晚间,朝阳区北苑家园清友园11号楼40余名居民到物业公司抗议在建垃圾中转站无事先通知,担心毁坏绿地,影响空气。物业公司经理称,该建设为解决小区垃圾车噪音,事先有公示,纠纷原因是与业主间沟通不畅,目前已停工等待协商结果。
据居委会介绍,公示期间曾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并在代表不齐的情况下同意绿地改建方案。
居民 绿地被铲将装垃圾
前日上午,北苑家园清友园小区11号楼北侧绿地部分草坪已被铲去,地面泥土有新近松动痕迹,一些伐下的树枝堆在地上。一铁质房屋框架已搭建成形,5名施工人员在一旁打牌。一施工人员称这个简易棚将于本月20日前完工,他们还在继续干活。
11号楼业主肖女士介绍,上周六,两邻居发现此处正在施工,到小区物管部门询问后获知,此处绿地将被改建成一垃圾点。业主们担心周边环境将受到影响。因小区无业主委员会,11号楼住户得到此消息后,40余位居民于前日晚联合到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当场同意立即停工。
业主刘先生称,此绿地距离自己居住的楼房很近,旁侧即为小区休闲广场。将绿地改建垃圾点,不仅破坏绿化,对居民的日常生活将有很大影响。他说,物业开工前未告知此事,物业公司擅自把绿地改作他用,侵害了业主权益。
物业 曾将详情公示一周
小区物管方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苑分公司总经理景暋称,绿地上搭建的是简易棚,做垃圾中转和垃圾桶清洗点,并非垃圾存放站,不会出现很大异味。建成后,小区各处的垃圾桶每天将被物业人员推来,于上下午各装车一次,停留时间每次不超30分钟。垃圾中转站建成后,垃圾车将不必开入小区,垃圾桶能得到及时清洗,对居民有利。
他说,约一周前,公司曾将详情公示在各楼公告栏。至上周六,他们未接到居民的反对意见,故决定开工。因此次搭的是棚子,并非建设固定房屋等,未上报有关部门。目前物管方已暂时停工,正就此事与业主沟通,若仍有大批业主反对,将考虑放弃工程。
规划委 动用绿地需报批
北京市规划委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称,小区绿地若改作他用,即便建设简易设施,也需征询业主意见并上报规划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才可开工。未经审批即动工建设,业主可向市规划委执法大队或城管执法大队反映。
来广营地区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此前未听说此建设,“根据规定,需相关部门审批才能动工”。
■ 现状
北苑家园建成5年无业委会
“公示时没人反对,一动工都找上门了”,物业总经理景暋说,此次事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物管方与业主间因沟通渠道不畅而导致误会。
“小区没有业委会,有事只能聚起来或各说各的”,清友园一名业主说。
景暋介绍,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苑分公司负责整个北苑家园地区的物业管理。北苑家园2003年3月建成,共分6个社区,目前共有14000多户业主入住。目前6个社区中,没有一家成立业委会。
■ 追问
1 社区居民如何自治?
小区设有居民代表会议
清友园社区居委会一工作人员介绍,多年前曾有小区试图成立业主委员会,不知何故一直没有进展。该工作人员说,小区设有居民代表会议,由各楼居民选出的居民代表组成,讨论涉及居民的重大事项。代表每楼4名,共56名,任期每届三年。这些居民代表大多数时候是在居委会召集下开会,很难聚齐,与有常设机构的业委会有所不同。
2 居民代表会能否代替业委会?
居民代表会趋于被动
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红军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们举行业主大会及选举业委会应有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指导。居委会所称的居民代表会是在居委会组织成立的,与条例规定有差异。居民代表会做出决定有可能面临物业不承认。因没有常设组织机构而由居委会召集开会,居民代表的产生、更换等都面临能否代表全体业主意见的问题。
王红军说,业委会具有常设组织,可有效地行使监督社区内物业工作的职责,有预防的作用,可以主动去监督并实现业主权利。居民代表会等到有大事了,才由居委会召集决定,形式上趋于被动。
3 政府是否能操办业委会成立?
建业委会需居民自觉
朝阳区来广营地区办事处民政科工作人员证实,北苑家园目前无业委会。民政科目前的态度是,尊重业主意见,以业主自愿为原则,“不能提前指导,要不就成了政府包办”。
根据相关法规,成立业委会需要小区业主征求5成以上业主意见,向办事处民政科申请,并成立筹备委员会。民政科此时才能进行建立业委会的指导,并将业主意见报区里审批。